法制办批改职业病防治法(4)

发布时间:2012-10-21   来源:360度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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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群众政府坦然耗费监视办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歇息包管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视执法职员不执行本法规则的职责也许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秉公作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余直接义务职员给予记大过也许进级的处罚;形成职业病损害事变也许其余庄重前因的,给予罢职也许开革的处罚,其单位重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立功的,依法查究刑事义务。”

  (编纂:邓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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